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《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》文件精神,2022年8月,上海市市场局、经信委、人社局、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推进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的指导意见》,拟在上海市推进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。为深入开展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(上海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化试点),为区域培育标准化人才队伍,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开展“企业标准化总监”任职培训班。
注册在青浦区的企业领导层中分管质量/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者;企事业单位中标准化主管部门、质量管理部门、战略规划部门、技术部门等负责人。
企业标准化总监一般应具有与所从事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,或者取得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,具有3年以上标准化相关工作岗位经历(具有标准化专业或学科背景的,需具有2年以上岗位经历)。
完成任职培训并考核合格后,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将联合颁发“企业标准化总监”任职培训证书。
有意向参加培训的企业请务必预先报名,并填写“企业标准化总监”任职培训申请表,于4月18日前发送至名额有限,额满即止。
2、凡报名者请务必参加,如因特殊情况报名后不能参加培训的,请于培训前两天通知培训联系人,否则后续企业参加政府补贴培训时将受限制。
3、报名者培训第一天应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,持有效身份证件,经信息核对后,签到领取培训资料。